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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看不懂判決文

發問:

我因為酒駕肇事傷人.於今日收到法院的簡易判決處型書. 內容提到一些刑法法規.讓我不知道法院到判決為何? 其中有條一文是: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一相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這算是判決嗎?那實際上判決為何?

 

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最佳解答:

判決重點是「主文」的說明。「理由」敘述則是看:事實欄是否符合被告當初的描述。法官決定主文刑期的理由。「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是說當時依據檢察官的聲請而採取簡易處刑,不需經過繁複的訴訟程序。

其他解答:

你收到的不是判決,只是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簡易處刑的聲請書而已。 如果是判決書,有一大項的標題叫做「主文」,主文的內容才是你被宣告的刑罰。31C9A75CB3B14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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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dfvju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