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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單身稅額計算

發問:

請問...我單身..薪資所得為439820 沒有任何扶養與可扣繳金額 只有勞健保 那我該如何計算我應繳稅金額呢?

 

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最佳解答:

97年各項扣除額如下: 個人免稅額:77,000 單身標準扣除額:73,000 薪資特別扣除額:100,000 假設版大97年全年度只有上述之薪資所得439,820,則: 總收入439,820-免稅額77,000-標準扣除額73,000-薪資特別扣除額100,000 =綜合所得淨額189,820*綜所稅率6% =應納稅額11,389 若版大未預繳所得稅(即薪資扣繳憑單內之扣繳稅額為0),則98年5月申報97年綜所稅之應納稅金如上. 繳納勞健保費,在綜所稅申報是屬於列舉扣除額項下之保險費,每人每年只能申報24,000元之保險費支出(只有健保費支出不受限制),假設版大一年勞健保費支出是12,000元,即列舉扣除額為12,000,因列舉扣除額12,000小於標準扣除額73,000(列舉與標準扣除二選一申報),應以標準扣除額申報較划算. 人工填寫申報書應選用簡式申報書,或可上國稅局網站下載報稅軟體,於申報期間98.5.1~98.5.31以網路完成申報並納稅即可.

其他解答:

哦~~大致上以瞭解了,原來還可以扣一個薪資特別扣除額喔 恩恩^^ 謝謝嚕D1B39E804036C6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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