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被資遣卻拿不到應有的福利

發問:

律師您好 我的媽媽在一間餐館工作,月薪26000元 因經營不善在今日結束營業。在這間餐館工作了七個月。 有提前告知會結束營業,卻沒有資遣假可讓媽媽去找工作。 今天他拿到薪水卻只有剛好一個月的薪水。 會計跟他說,這個月是以日記酬 做到今天只有19000 剩下7000元是資遣費與年終獎金一起含在內。 請問我的媽媽他可以向老闆爭取哪些應有的措施?? 更新: 謝謝大大們回答 結束營業是已經提前將進一個月告知 只有兩個人工作包含我媽媽 老闆的公司會在派一個人雇外場收銀 也沒有勞健保 休息是店休 每個禮拜休息一次 這個月有休四天

最佳解答:

月薪26000元 因經營不善在今日結束營業。在這間餐館工作了七個月。 做到今天只有19000 剩下7000元是資遣費與年終獎金一起含在內。 >> 錯喔 這個月薪資 = 22/31*26000=18,452 資遣費 = 7/12*26,000*0.5=7,853 如果沒有十天前預告, 預告期工資 = 26,000/31*10=8,387 總共應付 34,422才對 如果有提前告知,預告期工資相對減少

其他解答:

有提前告知會結束營業,提前幾天? 1.若預告期>10天就沒有預告工資的爭議,只有謀職假3天工資=26000/30x3=2600元可爭取 2.資遣費:7/12x0.5=0.29個年資基數,26000x0.26=7583元 3.總共應給付2600元+7583元+26000元|||||>這里很不錯aaashops。com老婆很喜歡 呝咂咨响哲D1B39E804036C6BD
arrow
arrow

    rdfvju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