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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假期是否對打工仔來說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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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

未滿三個月試用期不能享有三個月內之有薪紅假(給公司扣除新金)? 但工作滿三個月後又不能補回應有的假期?是否不合理? 更新: 勞工假是對員工不公平?? 銀行(紅假)假期當你做足三個月可補回應有假期而勞工假則不會補回及扣除員工薪金. 這對做足三個月的員工來說不是不公平對待嗎? 如果說法是未足三個月則不能享有勞工假期但當過了三個月之後不是應補回應有的假期嗎?

最佳解答:

任何僱員只要合乎418條件便可享有勞工假期。418指連續性工作4星期,每星期18小時或以上。因此,即使是兼職僱員,只要合乎418條件也可享有勞工假期。 不過,可享有的勞工假期分為有薪、無薪兩種。顧名思義,有薪就是有糧出不扣錢那一種,而無薪即是要扣錢。任何僱員只要服務滿3個月便可享有『有薪』的勞工假期。 因此,如為輪班工作的話,有公司的做法是不安排服務未滿3個月的僱員放假,這也解釋了為何坊間會理解為『做夠3個月先有勞工假期』。 那僱主 / 僱員可選擇返工而不扣薪嗎? 答案是不可以。因為勞工法例訂明不得以薪代假,但有些情況是僱傭雙方私下協議照返工不扣薪。 我不鼓勵這私下協議的做法,因為我以前工作的公司便因沒有為服務未滿3個月的僱員安排無薪勞工假期而被勞工處檢控。

其他解答:34CDDE348BEB26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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