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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 遺產稅問題

發問:

某甲投保人壽保險3000萬,保險契約中未指定身故受益人。某甲身故時,僅遺有配偶及一名12歲之未成年子女,請問某甲身故時應繳納多少遺產稅?? 答案是95萬 請問為什麼是95萬阿 請把計算過程寫出來 謝謝

最佳解答:

應該是83.9萬,計算方法如下 免稅額:1200萬 配偶扣除額:445萬 成年(20歲)子女扣除額:45萬/人,(未滿20歲,45萬/年) 喪葬費:111萬 ANS:1200+445+45(20-12+1)+111=2161萬 (3000-2161)X10%=83.9萬

其他解答:

單純亂貼,賺兩點 我在胡說八道 + 誤導你,你看看笑笑就好 = 95 萬 ? 考古題 ? 3000 萬 - 1200 萬 - 400 萬 - ( 40 萬 X 8 年 ) - 喪葬費用 100 萬 = 980 萬 980 萬 X 10% = 98 萬 = ⊕遺產稅法上的優惠:繼承遺產時就要繳納遺產稅⊕舉凡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皆不計入遺產總額。⊕保險金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人壽保險之受益人並不限於一人,可同時為多數人。⊕由多位受益人共同領取保險金者,其受領之順序及比例宜詳載於保險單。 未經確定者,各受益人平均分受其權力,縱使受益人中一人爲維持契約效力代要保人繳交保險費,也不能因此取得受領全部保險金權利。必須與其他受益人平均分配。⊕遺產稅計算方式及稅率表: 中華民國境內→境內、境外都課徵 中華民國境外→僅課徵境內⊕遺產總額:(1)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留下的動產如現金、股票及不動產如土地、房屋等(2)被繼承人2年內贈與配偶及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等法定繼承人及上述法定繼承人配偶的財產⊕應納稅額等於課稅遺產淨額成以百分之十。 所謂『課稅遺產淨額』指被繼承人遺留的遺產總額減掉免稅額及扣除額後所剩下的餘額⊕免稅額與扣除額:免稅額為1200萬元 (1)配偶可扣除400萬元 (2)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40萬,未滿20歲部分,每年加扣40萬 (3)受扶養的兄弟姊妹、祖父母每人扣除40萬 (兄弟姊妹有未滿20歲者,未滿20歲部分每年加扣40萬) (4)父母每人可扣除100萬元。 (5)被繼承人死亡前之各項稅捐、罰緩、罰金及其有確實證明之未償還債務。 (6)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以100萬計算|||||新法條正後稅額計算方式:遺產總額 - 免稅額 - 各項扣除額合計數 = 課稅遺產淨額課稅遺產額 × 10%-扣抵稅額 = 遺產稅應納稅額34CDDE348BEB26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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