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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濫藥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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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精神藥物濫用情況及其對健康的影響 雖然政府和市民都覺得香港濫用藥物的情況愈來愈嚴重,但一直沒有客觀的數字支持問題的嚴重性及了解其年齡分佈等情況。根據禁毒處的數字,本港於二零零一年共有5,940名被呈報的濫用精神科藥物的人士,比九九年的呈報數字3,542人有所增加;但禁毒處的數字主要來自執法、戒毒治療和福利機構等呈報的數字,因而受著執法程度等外在因素影響。為了解香港的實際情況,發展一個以社區為基礎,具較有代表性及可靠性的濫藥率指標,香港中文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臨床實驗及流行病學研究中心,於去年八月至今年四月期間成功訪問了大約三千八百名香港男性市民及三千二百名香港女性市民,了解全港18至59歲的市民濫用精神藥物的情況。 調查以特別設計的電話電腦錄音及訪問員混合的問卷訪問方法。此方法在本港曾成功用於多項具敏感性的醫學及公共衛生的研究。調查的回應率約百分之五十,與其他電話訪問相若。濫用精神科藥物的問題包括:「在過去一年內,你曾否試過服食搖頭丸、K仔、冰、大麻等藥物」、「在過去一年內,你平均每個月食多少次搖頭丸、K仔、冰、大麻等藥物」,而男性方面,則加問了有否在過去六個月內在境外(如大陸)服食這些藥物。 調查結果顯示,香港成年男性及女性(18至59歲)在過去一年曾服用搖頭丸、K仔、冰、大麻等藥物的百分率分別為5%及1.8%。在18至24歲的年齡組別人士,男、女濫用率高達9.3%(推算全港同齡男性約為29,154人)及5.5%(女17,575人)。25至34的年齡組別中,則有9.0%的男性(44,541人)及2.3%的女性(14,060人)曾在過去一年濫用精神科藥物。35歲以後的濫藥率,則降低為百分之三以下(見圖一)。估計18至59歲的本港市民中,有95,017名男性及42,402名女性在過去12個月內曾濫用精神科藥物(見表一)。 在18至24、25至34、35至44及45至59的年齡組內,經常濫藥(即在過去一年內,至少每月濫藥一次)的男性比率分別為4.2%(推算人數13,166人),3.2%(15,837人),0.5%(3,225人),0.3%(1,957人),總計1.8%(34,185人)(見圖二及表一)。而女性經常濫藥的比率分別為2.0%(6,391人),0.7%(4,279人),0.2%(1,444人),0.4%(2,496人),總計0.6%(14,610人)。大約有三分之一(男36%,女33%)在過去一年曾濫藥的人是經常濫藥的(指至少每月一次)(見圖三)。 中大臨床實驗及流行病學研究中心主任劉德輝教授表示,由調查結果看,濫用精神科藥物人數比政府的註冊數字高出很多。政府若以呈報數字的變化判斷濫用藥物情況的好壞,有不足之處。 數據亦顯示,男性濫藥者中,61.4%在過去六個月只在香港曾濫藥,6.8%在內地曾濫藥,而18.2%在本港及內地均有濫藥。由此估計,在過去6個月在內地濫用精神科藥物的本港男性有21,709人。18至25歲的組別中,在內地濫藥佔全部在過去六個月內曾濫藥人數的比率為19.4%(男);而在26至35歲的年齡組,則高至40.7%(男)(見表一,圖四及圖五),所以不能忽視跨境的執法及教育工作。 劉教授指出,年紀輕的組別濫藥百分率很高,足見青年人比較易濫用精神科藥物。教育程度較低者,濫藥的機會亦會高出數倍(見圖六)。失業者濫藥的機會高出1.5倍(見圖七)。而在18至24歲青年男性組別中,學生、全職及兼職工作者及失業者的經常濫藥的百分比分別為0.7%、5.5%、8.0%及11.4%(見表二)。 與劉教授負責的另一項全港學生調查作比較,該學生調查發現中三學生在過去一個月的濫藥率為3.3%(男)及2.0%(女)。而在15至18歲的學生中,過去一個月的濫藥率仍在百分之三以下,但兼讀的專業教育學生濫藥率(一個月內)則高至13.5%(男)及9.9%(女)(見表三)。在本研究中的18至24歲青年中,過去一年的濫藥率則高至9.3%(男)及5.5%(女)。由此可見,在15歲至20歲之間離開普通學校的青年,濫藥的人數會大增。政府在中三以前若未能把遠離毒品的訊息成功灌輸予學生,那些離校的學生便很容易踏上濫藥之途。 而吸煙(每天半包或以上)及飲酒(每月至少一次連飲五杯)者,濫藥的機會會高出很多倍(圖八及圖九)。 濫用精神科藥物者,在自我評估生理健康、家庭、工作等方面的壓力,與非濫藥者沒有顯著分別。但男性的濫藥者在精神健康的生活質素則比非濫藥者為差(見圖十)。另外,在男性的性功能方面,濫藥者比非濫藥者遇到問題(如沒有快感、早洩、憂慮及不能勃起)的機會高出一倍及三倍(見圖十);在女性的性功能(達到高潮有困難)亦有同樣的顯著分別(見圖十)。 濫藥與高危的性行為是相關的,男性濫藥者更可能曾經嫖妓(OR=2.7),有多性伴(OR=7.9至8.4),或曾染性病(見表四)。有52.8%男性濫用精神科藥物者在濫藥後會有性行為,顯示預防愛滋病、性病的工作與預防濫藥的工作是分不開的,但目前兩方面的合作未見普遍。另一方面,濫藥者之中可能流傳著用藥品會帶來性興奮的謠傳,這研究的結果可以粉碎這些謠傳。剛好相反,濫藥給性功能帶來障礙。 這研究為香港的禁毒運動提供了基礎數字。劉教授建議有關方面定期執行同樣的研究,以監測本港濫藥的情況及評估有關工作的整體成效,並應投放資源在年青的離校人士,協助研究濫藥在各方面的具體害處及以之為教育的基礎;與內地及愛滋病工作者合作,在本港及內地推行執法及教育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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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三地青少年濫用藥物皆因好奇心 本港青少年吸食藥物的情況越趨嚴重,濫用藥物更有年輕化和普及化之趨勢,情況令人關注。青少年利用興奮劑、鎮定劑、麻醉劑和迷幻藥等藥物以求精神上得到釋放,當中亦有為增強玩樂時飄然的感覺或好奇心驅使下而開始濫用藥物。可是這些行為背後都隱藏危機。 近年來,臺灣濫用藥物的人口急速擴增與年輕化,很多青少年在好奇心與朋友的慫恿下,開始嘗試軟性藥物註1,以為不會上癮。再者,現在的年輕族群抗壓性低,在面對家庭與學業壓力的同時,容易因未能紓解與調適而選擇服用藥物,以為可以藉此解除煩惱,忘掉挫折感。 此次針對臺北、香港與上海三地抽樣訪問,調查十三至十九歲青少年對使用藥物及藥物濫用的態度,有效樣本各五百份。結論如下: 一、濫用藥物,皆因好奇心 曾服用過非醫生處方軟性藥物的受訪者比率,以香港最高,達百分之三點二;臺北次之,占百分之二點八;上海則有百分之一點八。而三地青少年都表示,主要是因好奇心驅使才嘗試軟性藥物。香港戒毒會凹頭青少年中心院長鄺傑英表示,香港因不少娛樂場所都有出售軟性藥物,比臺北、上海更容易接觸,所以情況較臺、滬兩地嚴重。而新的玩樂熱潮興起,也成為青少年濫藥的誘因。 二、友朋輩濫用藥物情況嚴重 臺灣基督教晨曦會門訓中心主任申耀斌牧師表示,青少年濫用藥物的原因有四點: (一)試驗性使用,以為自己一定不會上癮。 (二)反抗性使用,叛逆期的青少年越被勸不要吸食,越要吸食。 (三)利誘性使用,被利誘吸食免費毒品,成癮後協助販賣以繼續取得毒品。 (四)消遣性使用,生活富裕卻精神空虛,加上課業壓力繁重,好奇心強,很快就沈迷毒海。 此次調查亦發現,青少年友朋輩中濫用藥物的情況嚴重,臺北與香港都有近二成一受訪者表示,有同學或朋友經常服用軟性藥物;而上海較低,只有百分之七點六,但上海市自願戒毒康復中心主任趙敏則表示,上海自改革開放後,濫藥等越軌行為逐步滲透,情況漸趨嚴重。 三、對軟性藥物知識不足 青少年常以為軟性藥物不是真正的毒品,不會上癮,反映自身對藥物知識的不足。其實服用軟性藥物會造成漸進式上癮,過程可分為四階段: (一)第一階段:嘗試期,出於好奇。 (二)第二階段:偶然使用期,如在心情不好時才服用。 (三)第三階段:規則使用期,藥量都只增不減。 (四)第四階段:濫用期,與前一階段很相似,藥量都只增不減。 而此次調查發現,以香港青少年對軟性藥物的認識最深,同意吸食「軟性藥物不會上癮」的比率最低,只有百分之四點四;上海最高,達百分之九;臺北則有百分之六點四。 四、藥物氾濫,購買容易 調查顯示,有七成八的香港受訪青少年認為「因軟性藥物氾濫,青少年才可輕易購買」的比率,為三地之冠;臺北也有六成八的受訪者同意這項說法;上海則只有三成三,遠低於臺、港。 五、為買藥而犯法 有八成四的臺北受訪者認為「青少年為取得購買軟性藥物的金錢,容易犯下搶劫或援交等犯罪行為」的比率,為三地中最高;上海也有近六成六的受訪者同意此項說法,而香港則只有約五成。 六、加強防範,避免濫用 政府雖有責任加強監控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嚴厲打擊利用藥物毒害青少年的行為,但青少年自身也要加強防範,避免誤用或濫用。而且三地大部分的受訪青少年都不贊同「軟性藥物氾濫是政府與社會之過,濫藥青少年只是受害者」的說法。香港不同意的比率是三地之冠,達百分之七十四點二;臺北居次,有百分之七十二點四;上海則有百分之五十八點六。 註1:軟性藥物是指費用較低,對神經系統傷害較小的管制藥物,如K他命、搖頭丸與FM2等興奮製劑。 青少年問題是目前極為頭痛的問題,而青少年濫藥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所在。近年來,政府在防治藥物依賴方面,投入相當多的資源,做了不少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綜觀政府有關部門開展的工作,主要集中在預防宣傳和協助戒毒兩方面,對於已有濫藥習慣、但是藥物的危害程度又未達到必須求助戒毒機構的群體,則支援較少。政府及民間團體有需要對現有的防治藥物依賴工作進行總結和研究,因應新趨勢訂定和完善相關政策。 據統計,吸食海洛英(即俗稱的白粉)的新增個案有明顯下降的跡象,但取而代之的是吸食新興毒品(即精神科藥物及新型化學合成毒物)的個案增多。這是因為,新興毒品獲取途徑較易,對青少年的誘惑性和滲透性更大,尤其是基於各種原因生活過得不如意又希望逃避現實的青少年,容易染上吸食的習慣。如何幫助他們認識到濫藥的危害,脫離對藥品的依賴,值得社會高度重視。 濫用藥物者擁有獨特的生活圈子和生活方式,他們大多遊離於學校之外,亦少與社團建立聯繫。目前普遍採用的宣傳方式,如透過學校、團體舉辦講座、大型宣傳活動等,對於有濫藥習慣的青少年,成效並不顯著,而這些群體卻是最需要獲取正面的訊息,以期走出濫藥的行列。 雖然,經過廣泛的宣傳,“禁毒”、“拒毒”的意識已為民眾所認同,但是,“知易行難”,知道濫藥的害處並不意味著可以抵住藥物的侵誘,何況,泛泛的認識也不意味著真正的了解,何為濫用?哪些藥物界定為毒品?如何可以在朋輩的壓力下作出拒絕呢?這些都是能否避免濫藥的關鍵。 在濫藥的青少年群體中,往往對“吸毒”、“濫藥”的關係存在誤解,認為只是吸食“白粉”、出現對藥物非常嚴重的依賴才是吸毒,一個星期食一、兩次,為求達到興奮、刺激而服食藥物的行為只屬玩樂性質,並不是吸毒,其實這是對概念的理解不當。事實上,如果不當或過量服用精神科藥物對人體機能的破壞同樣嚴重,只是較諸“白粉”,其傷害反應較為遲緩,容易令人輕視其危害性。 新興毒品種類繁多,而且傷害性不是即時顯現,吸食人群會更為隱蔽,給治療工作的開展帶來困難。另外,北上濫藥也是近期一個趨勢。內地精神科藥物的價錢較低,吸食者容易獲得,而且純度較低,對吸食者的危害更大。據不完全的統計,近期因吸食過量而到醫院急診求助的個案有明顯增長的趨勢,相信與青少年北上濫藥存在一定的關係。 因此,只有因應濫藥的趨勢開展有關工作,才能事半功倍。 宣傳方面,建議檢討各項活動的宣傳成效,既要加強預防宣傳工作,又要避免形式化的宣傳活動。另一方面,有需要針對有吸食精神科藥物習慣的年輕群體開展宣傳,如加強外展力量,透過社工主動接觸這些特定群體,向他們提供支援。同時,可考慮設立諮詢熱線,讓有藥物吸食習慣的年輕人有一個較為便捷的求助途徑,避免陷入求助無門的境地。 教育方面,加大對老師的培訓力度,期望達到以點帶面的效果。教師通過系統的專業培訓,認識精神科藥物的種類及危害性後,再在學校以圖文並茂的方式向學生作介紹,使青少年在學生時代具備較強的“毒品”免疫能力。因此,當他們仍然留在校園時,老師便扮演著一極為重要的角色,尤其是由懷疑至確定學生濫藥階段,老師在激發其停止濫藥的動機,以及鼓勵其接受戒藥輔導,都起著關鍵性的影響。愈早察覺學生的濫藥問題,並提供適切的介入,就愈能及早防止他們繼續濫藥。 資源分配上,亦要因應濫藥趨勢的轉變,作出適度的調配,把以往以預防宣傳和戒毒為主的支援模式,轉為加大對青年濫藥組群的介入,提供更多的支援,以達到資源的善用。 制定政策方面,應加強數據的掌握。現時本澳已著手開展一些調查和研究,但藥物濫用的現象極為複雜,須以多種藥物濫用資料來源作為政策制訂的依據,尤其是青少年濫藥原因複雜。因此,建議在加強整體數據掌握的同時,設立專門的青少年濫藥數據庫。D1B39E80075704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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