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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屋點交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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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omp.judicial.gov.tw/abbs/wkw/WHD2ASHOW.jsp?rowid=%2Fmld%2F09909%2F23162539110.001苗栗地方法院的點交情形│點交否:點交 ... 顯示更多 http://aomp.judicial.gov.tw/abbs/wkw/WHD2ASHOW.jsp?rowid=%2Fmld%2F09909%2F23162539110.001 苗栗地方法院的 點交情形│點交否:點交 │ ├────┼────────────────────────────────────────────┤ 都不是點交了怎麼還是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我不懂ㄋ-有高手可以教我嗎? │使用情形│1.99年3月12日查封時,債務人在場,據地政人員稱查封建物1樓側邊及2樓全部為增建。債權人代理 │ │ │人詢問債務人後稱查封建物現由其自行居住。 │ │ │2.依建物登記謄本所示540建號及暫編619建號部分占用鄰地441地號,占用法律關係不明,請應買人 │ │ │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8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 │ │三、保證金新台幣:218,000元。 更新: 都不是點交了怎麼還是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2.依建物登記謄本所示540建號及暫編619建號部分占用鄰地441地號,占用法律關係不明,請應買人 │ │ │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更新 2: 那如果我我買了或怎麼樣2.依建物登記謄本所示540建號及暫編619建號部分占用鄰地441地號,占用法律關係不明,請應買人 │ │ │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 要花錢買回來嗎? 更新 3: │點交情形│點交否:點交 │ │ 人詢問債務人後稱查封建物現由其自行居住。 │ 2.依建物登記謄本所示540建號及暫編619建號部分占用鄰地441地號,占用法律關係不明,請應買人 │ │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更新 4: │點交情形│點交否:點交 都點交了怎麼還 2.依建物登記謄本所示540建號及暫編619建號部分占用鄰地441地號,占用法律關係不明,請應買人 │ │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最佳解答:

你好:此案件是有點交沒錯、但此案件比有點交還麻煩!因為2.依建物登記謄本所示540建號及暫編619建號部分占用鄰地441地號,占用法律關係不明,請應買人。這間房子有增建、債權人依法可併付拍賣增建的部份。但對增建拍賣之價金無優先受償權。所以銀行依法對債務人的增建部分可依法拍賣、且對增建的部分可予一個臨時編號、併入拍賣範圍、以免將來債務人主張增建的部分沒有拍賣、則案件拍定人標到後會產生產權部分不點交、造成拍定人的困擾。但此透天應該是很老舊的房子、蓋的時候不小心侵占到鄰地441號的土地;所以你標到若對方要求你返還侵占的土地、則你必須要拆屋還地給人家、這樣的行為法院筆錄已經有說了、危險自行負擔。所以要標還是要調閱地籍圖瞭解怎麼占有、將來會不會要拆除房屋給人家。

其他解答:

佔用的部份是別人的土地,法院沒有權力拍賣別人的土地阿,隔壁的土地持有人又沒有欠錢,所以法院只拍賣債務人的權力部分。 所謂的危險是指他的佔用部分有可能被檢舉必須拆除以歸還原持有人。 畢竟那是別人的土地阿。|||||法拍屋 不管點不點交 都要注意 以及危險要自行負責 (因為法院也怕有沒查到的) 何況有增建佔用到別人的地 有可能 要拆除增建部分 所以 要先去查明任何一個物件 來龍去脈 比較安全以及降低風險31C9A75CB3B14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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